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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达时间
201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准高盛控股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并向袁佳宁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16]1613号)。根据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131、14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2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999、986.8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1.15、999、986.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6日全部到达,经中审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6日出具的中环验资报告审核。
2017年1月至6月,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高升控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存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的所有投资费用,由项目管理部门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申请,由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字批准,由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检查情况。
(二)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开立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3144170012674964)。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开立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20003292060012981642)。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3、公司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盛京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开立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011070102万400)。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201万1962362)。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立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9月7日,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15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2015年10月16日,与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6月20日,与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盛京银行北京石景山分行、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审批筹集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附表详见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股东大会,通过收购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将部分云安全系统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高升控股有限公司,变更金额为7500万元,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30.3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73%。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投资4.174.69万元,占当次变更金额的55.66%。
2017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项目云安全系统项目变更为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扩建了深圳盐田港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高级数据中心,相应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涉及金额1.72亿元,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69.64%,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45%。本次变更后,将不再实施云安全系统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已投入3002.5万元,占当次变更金额的17.46%。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违法行为。
高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今年实现的效益是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后的收益。
注2:2017年3月6日,公司与宁夏成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成贝”)与自然人股东杨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夏成贝自创新云海90%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创新云海10%的股权;上述36个月期满后,如果宁夏成贝打算转让剩余10%的股权,公司将同意以750万元的对价行使优先受让权。
注3:2017年4月至6月创新云海合并后收入-273.58万元。
1、公司将云安全系统项目的部分实施模式改为收购创新云海股权,相应实施主体改为高盛控股有限公司,变更金额为7500万元。变更金额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30.3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73%。
2、将原投资项目云安全系统项目改为深圳盐田二期数据中心项目,扩大深圳盐田港创新云海运营的高级数据中心二期。变更涉及金额1.72亿元,占云安全系统项目拟投资金额的69.64%,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45%。
【LIUYI BANK FINANCING】客户经理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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