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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24-03-02 11:59·听雨鉴闻
近些年来犬宠市场蓬勃发展,而与此同时,家养犬只伤人的事件也频频发生。去年10月16日发生的成都恶犬咬伤女童事件曾引发了全国人民关注。此后,网络又逐渐披露多起犬只伤人的恶性事件,导致社会上一度产生恐慌心理。今年的两会,养犬伤人的问题终于引起了人大代表们的关注。
3月1日,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的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这个建议一旦得到采纳,将意味着伤人犬只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面对的不仅仅是民事责任,也可能负刑事责任。
庹庆明代表说得非常对,确实是的,犬只伤人后饲养者或者管理者仅仅承担民事责任,惩戒效果是非常有限的。特别是那些犬只伤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却还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个法律的漏洞必须要尽快补上。
平常比较温顺的狗,突然发起狂来狗主人都不见得能制服。现在不文明养犬的人比比皆是,遛狗不牵绳还说“别怕,我的狗狗不咬人”;有的养犬者甚至认为“我的狗比你的命值钱”,这是一种心理扭曲。
庹庆明代表的这个建议引来网民的一片叫好声,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能够为司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降低刑事责任的归责难度。
一直以来,很多恶性的犬只伤人事件犬主人最终都只是赔钱了事,这些已经发生的犬只伤人事件中,有的甚至被恶犬咬残,甚至咬死,这对受害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庹庆明代表的这个建议一旦被采纳,对强化法律的威慑力,预防和减少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养犬,不光是有爱心才可以的,它本来也是一个技术活,所以养犬应该有一定的门槛,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养犬。养犬者和管理者也应该考虑到养犬的各种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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